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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院政财字〔2015〕5号之《德州学院学生工作与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2018-06-13 18:26  

德州学院学生工作与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学生工作与活动经费管理,明确经费开支范围,规范经费开支行为,保证学生工作与活动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学生工作与活动经费(以下简称学生经费)指用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学生班级活动、学生专项工作的经费。

第三条 为确保学生经费的投入,学校年初将年度学生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 学生经费预算来源暂含两部分:

一是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的意见》(德院字〔2007〕17号)规定,各学院将不低于教学业务包干经费的10%用于学生工作;

二是学校按缴费学生人数每年每人20元划拨给各学院的学生活动包干经费。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学生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经费管理机制。

第六条 各学院按核定的预算使用经费,并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七条 财务处负责学生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和监督各学院按照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学生经费。

第八条 审计处对学生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加强对经费收支的监督,切实防止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条 学生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经纪律及《德州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独立核算、合理使用,严禁超预算使用,保证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学生经费支出应与学生工作活动具有高度相关性,严禁将无关支出在学生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 学生经费支出范围

1.校园活动经费:开展各类校园活动需要支付的海报、展板、条幅、打印、复印、文具、舞台租赁、音响租赁、服装购置及租赁、演员化妆、培训指导、评审、体育用品、体育药品、奖品、证书等费用。

2.办公经费: 日常办公需要支付的打印纸、电脑耗材等办公费用。

3.班级活动经费:开展班级有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4.卫生工具购置经费:购置卫生工具的费用。

5.宿舍管理工作经费:开展宿舍管理、宿舍文化建设活动等所产生的费用。

6.差旅费: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及学生参加必需的学习培训、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等活动所发生的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

7.劳务费:邀请校外专家、人员进行学生活动指导讲座、校园文化活动讲座等所产生的劳务费。

8.其他费用:在开展学生工作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相关支出费用。

第十一条 学生经费由各学院经办人签字、分管副书记审核、党总支书记签批报销。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解释。

 

          德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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