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办理及使用
1.公务卡办理
需要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到财务处核算科领取公务卡申请表和建行龙卡贷记卡资信证明书,公务卡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资信证明填写完整并由劳资科签字盖章后与身份证复印件共三份材料一同交到建行德园储蓄所(德州学院对面建行)办理。
2.公务卡激活
将公务卡申请材料交至建行营业部后,两周左右会有建行客服致电申请人核对信息,核实无误后,公务卡将于一个月左右邮寄至申请表上填写的邮寄地址,收到公务卡后,申请人按照提示激活公务卡。在申请公务卡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建行信用卡部,联系电话2383191。
3.公务卡信息登记
工作人员收到公务卡并激活后,需将个人身份证号及公务卡号等相关信息报至财务处核算科,登记后方可使用公务卡消费报销。
4.公务卡消费及报销
在公务消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并将公务卡消费小票及发票一同粘贴好作为报销凭证,如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网上消费无法取得刷卡消费交易凭条,则需在报销时将消费发票和通过网上银行打印的交易信息一同作为报销凭证。消费明细可以在建行网页左侧的查询系统中,输入信用卡号进行查询并打印详细的对账单,或选择去建行网点打印。
5.公务卡变更
在公务卡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存在丢失或其他情况导致公务卡需要重新办理,教职工需要到财务处登记新的公务卡信息进行账户变更,持卡人因调离或者退休等原因离开本校的,需及时到财务处进行信息清除,以免影响日后工作。
具体流程见公务卡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