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费
1.需要提供的材料
(1)《德州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德州学院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1、附件2)
(2)派出单位公函或活动相关新闻报道
(3)发票、消费明细单
2.报销内容及标准
(1)用餐
一般公务活动,接待单位不安排招待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学校或二级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数量,接待人员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接待工作餐,早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午餐和晚餐,接待中央机关人员、省级机关人员和外市地厅局级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接待外市地其他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客人自行用餐,午餐和晚餐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校内人员确有必要在接待场所用餐的,供应简餐或份饭,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
公务陪餐时,午餐一律不用酒。晚餐原则上不用酒,特殊情况用酒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低价位红酒,每瓶价格严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注意控制用量。
(2)住宿
凡公务来校宾客,原则上住宿费自理。确需由学校承担部分或全部费用的,住宿费须与餐费同时报销。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用房。
3.外宾接待费
(1)外宾接待经费原则上不得列支外宾来华国际旅费。
(2)住宿费: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外宾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率领的代表团以及其他一般外宾代表团,安排的宾馆最高不超过四星级。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3)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不超过600元;副总统和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不超过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
(4)宴请费(含酒水、饮料):宴请外宾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的规定执行。正、副省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不超过400元;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每人每次不超过150元、100元、60元。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5)外宾来华期间有交通费、赠礼等其他费用支出,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严格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
德州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接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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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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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来 宾 |
姓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来访事由、时间、来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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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 安排 计划 |
就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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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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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人员 |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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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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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在接待场所用餐的校内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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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标准: 元/人 |
是否需 是 我校安
排住宿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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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元/天.间 |
简餐标准: 元/人 |
天数: 天 |
是否需用红酒 是 否 红 酒 用 量: 瓶 |
房间数: 间 |
对于邀请的专家是否需要安排公务车辆
是 否 |
用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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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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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公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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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元 |
接待单位 负责人意见 |
年 月 日 |
办公室主任 意见 (限办公室接待时填写) |
年 月 日 |
分管(联系) 接待单位校领导意见 |
年 月 日 |
分管办公室校领导 意见 (限办公室接待时填写)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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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德州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接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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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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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待 对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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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 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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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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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 落实 情况 |
就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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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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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人员 |
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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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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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在接待场所用餐的校内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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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费用 |
共计 元 |
住宿费 |
共计 元 |
对于邀请的专家是否安排了公务车辆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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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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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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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公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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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共计 元 |
公 务 活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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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场所 |
项目 |
我校陪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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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
年 月 日 |
接待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1.住宿费由接待对象自理的,在住宿费用栏填写“客人自理”。 2.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公务接待活动费用要据实 一次一结账,列出消费明细,无消费明细不予报销。 3.附加12.13出自《德州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14〕42号)相关规定,可在办公室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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